校内各单位:
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类别
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、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。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,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,申请人可做分解、细化,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申请人应在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)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不属指南范围的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
2、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。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。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纸质材料须由主持人签名,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3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;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;不支持一题多报,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。
4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,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。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三、申报工作安排
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1、课题负责人于6月9日前提交纸质材料1份(含活页)和电子稿给所在学院;
2、各教学学院初审、做好申报汇总表并盖章,于6月10日将申请书纸质(含活页)各1份报送到科技处;
3、6月15日前,科技处完成申报审查、组织评审并公布推荐申报名单;
4、6月17日前,推荐申报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将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通过网络“课题申报”系统上传到 “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”(网址:http://www.hbies.cn/),各学院报送申请书(含活页)纸质版一式2份到科技处。
联系电话:0713-8621626;联系人:汤小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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