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-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1-01浏览次数:1620
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2017-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定于11月13日—17日进行,为组织好本次期中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学生

非毕业年级学生。

二、考试课程

期中考试课程由各开课单位根据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”和各自具体情况与学生所在单位共同研究确定。

三、考试形式

根据课程特点,可采用闭卷笔试、开卷笔试等形式。

四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
考试原则上在11月13日—17日随堂进行。

出卷老师应注意试题量、试卷难易程度和涵盖面,保证试卷质量。期中考试完后,请各位教师及时认真阅卷,考试成绩按要求及时记入成绩记分册。

各教学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考试安排表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存档备查。期中考试试卷清样自己留存,各学院自行制卷,有关答题纸及相关材料到学籍学位科领取。

期中考试由各教学学院组织进行,要做好考风考纪教育,加强巡视、责任到人,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,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。


教务处

2017年10月25日